取同情,说事出有因,情节特殊,那么,在舆论的加持下,法院可能就半推半就的判个五六年,甚至是缓刑也有可能!
可偏偏的。
张大补了14刀!
一共17刀,这法院和检察院就不能无视了,一旦判决出现差错,后续会有无数人进行模仿!
不过
但
“异议!”
“我方不认可公诉方所说的依据!”
被告席上。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开口驳回。
他伸出手,将一张打印出的材料举起,上面赫然是有关强奸与无限防卫权的应用。
“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无限防卫权)”
“原文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说着。
不等对方开口,徐德便继续道:
“公诉方,上述将一整个防卫行为拆成了3刀与14刀。”
“但实际情况从来都只有17刀!”
他说的话有些绕。
但总结便是,这是一个持续性的防御动作,期间没有中断,没有停顿,只是单纯的在感受到危险后,抽出刀子向前捅刺17刀。
并非是三刀能解决掉战斗,观察后又补了14刀。
总的来说
“这17刀不分性质,也不分先后!”
“有的,只是在感受到威胁后,下意识进行的防卫!”
说着。
徐德顿了顿,话锋一转,又忽的将语气放松,缓缓道:
“被告人处于强奸的恐惧下,思维与精神和行为无法我们不能以苛刻条件要求她。”
“如果真是奔着杀人而去”
“那么,这17刀出现的位置并非是腹部与大腿,而是脖颈!”
如果是奔着故意杀人而去。
那别说17刀了。
3刀捅进喉咙,足够将刘国富弄死了!
所以
“刘国富身上所受之伤不规则,无逻辑,无刻意奔着致命点而去。”
“很明显。”
“这是一个处于惊恐之下的女性,所做出的自我防卫行为!”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被告人张月”
徐德的语气中带有一丝丝的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