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一个人是否是精神病?
从常理上来看。
一般要看一个人的逻辑与思维常识。
举个例子,别人打你一巴掌,你会生气,也会疑惑,这是很明确,存在思维清晰的逻辑。
但。
难道精神病就是与之相反?
不,精神病的种类有许多,不负刑责的精神病更是多如牛毛。
刘富国是什么情况下被鉴定成精神病的?
“根据对方所递交的话语来看,刘富国在第一次实施强奸之际。”
“他自称,精神混乱、意识断层、身体不受控制、当清醒之际,事情已经完全发生。”
徐德缓缓开口,脑子里将刘富国在成都所逃避刑事责任的话语说出。
意识昏迷,肉体不受控制。
只有这种,才会不受刑事责任。
你像是说什么躁狂症,又或是其余什么病症,这种虽属于精神病却依旧要承担完整刑事责任。
与常人无异。
而案件的张大
“你说,她是不是精神病患者?”
恍惚间,徐德突然开口说道。
接着,不等面前的人开口反问,徐德再次开口解释道:
“首先,人做出什么事,脑子里都是有具体明确的目标。”
“比如你喝水,那就要买一瓶矿泉水,又或是找个杯子接水喝。”
“同理,哪怕是杀人时,落下的每一刀,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契合内心所想的目标。”
动作与心里所想一致。
张大若是抱着杀人的心动手。
那么,她会下意识地将刀子往腹部、胸口、脖颈、面部捅去。
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致死,完成内心的目标!
而她没有。
甚至还往四肢刺去!
这压根不可能杀得了人,甚至最多也就将人搞成残废。
逻辑绝不通顺!
虽说徐德没看过监控,但通过警方口述,他完全能想象得到动手时,张大的癫狂神态。
若是一个发狂的正常人,为了杀人,会往四肢刺去?
“除非”
“他的精神出了问题!”
徐德眼神一凝,做出决断。
见此。
一侧的林月眼角一跳,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却又说不出什么话来。
无非是证明,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