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学士制服,装作情深地望著水面,然后打招呼。
「这不是妮可小姐吗?真巧!没想到开春的季节里,遇见了真正意义上的春天!」
韦伯用著文绉绉的话语吹捧道,曾经以为几个月就能拿下的他,现在已经改——
了念头,把这当做是自己人生中的挑战,甚至动了真情,看见她就和河边的绿柳树被风吹动般心情荡漾。
这不怪他,实在是这位小姐太漂亮。
文法学院里面追求妮可格里菲斯的人能从温斯普洛楼排到小教堂的门口;现在站在文河的河边抛一板砖下去,说不定都能砸中两个。
外貌自然不必多说,是文法学院里众多女神中的其中之一,如果只看外表大概还有二十多个人可以和她平级,毕竟这里汇聚的英朗才俊数不胜数。
她和其他养尊处优的小姐们最不同的地方,在于她的亲和力,以及那份体贴细腻——天知道她的家庭里是怎么培养出来的—秋日庆典上展现的厨艺好得没话说,把韦伯香迷糊得找不著北,冬季舞会上哼唱的曲调更是动人,那个晚上什么钢琴小提琴都逊色一番。
最最最重要的是,韦伯从小打到见识过那么多的小姐们,她们或性格古怪,或自视清高,或因长年累月的教导下温婉贤淑,可从没有一个女孩像是这样入门抢夺般,无声无息笑得明媚抢走了韦伯的心。
「那个,这位是你朋友?」
露比左右看了看,手指挠了挠脸颊,在想要不要拉走艾玛别当电灯泡一熟读几千本罗曼蒂克小说的她只一眼就读出氛围,男的来势汹汹,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呜呀哇呀抱著书籍在床上激动打滚姨母笑的女孩,而是学以致用的实践派。
「嗯,不过我正在带我的朋友熟悉学校。」妮可委婉地说。
韦伯听明白了,心感遗憾。
他舔了舔嘴唇,悸动还在灼烧。旁边同行的男孩则接替了上去继续聊天,然后没两个回合同样败走下来,同样的拒绝理由。
「那么再见。」她说。
「好的,再————见。」同伴男干涩地挥手,一眼万年般不舍。
韦伯也没办法更多挽留,因为这会引起心生反感,本来他都准备好了对方感兴趣的话题——关于前线战事的情报。
虽然不知道一个爱看《情人》《黑死狗的死亡》这样书籍的缪斯,为什么对战争局势感兴趣,但韦伯恰好家里面有关系,知道很多事情,国内国外都了解,既然这个话题能引起对方兴趣,那他就会这样去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