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狼当教练是多么简单的工作了。上赛季的最佳教练西德尼-洛维就个混子,随便找个人上就行。
森林狼的主帅是摆设,不需要布置复杂的战术。白队的战术是肖途掌控球权突分投结合,其他人拉开等待接球投篮。
他们只要肯跟着肖途跑,不愁没有出手机会。
至于黑队这些人,伯德也没法安排复杂的战术,只能是球员拉开单打,让韦斯利控球。
这些人看起来不像能当核心的,韦斯利算不错了。资料显示他在大学时主打得分后卫,因为只有183选秀落选。他的传球意识一般,至少能持球进攻,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
比赛开始后,白队在肖途的带领下占据上风。
韦斯利没法单防肖途,朗利、克莱纳两个高中锋无论谁上场,都不擅长防守挡拆。黑队外线球员只要包夹肖途,他顺势分球总能发现空位的队友。
黑队三人接球就出手,威廉姆斯则是接球冲击篮筐和拚抢前场篮板球,分工明确。
莱特纳假期的时候努力训练,明白了肖途让他练习底角三分球的深意。因为肖途的突破能力超强,一旦在禁区附近吸引了大个子补防把球分到左侧底角,莱特纳就会获得大空位。
莱特纳在白队是打中锋,有身高优势,在外围接球出手毫无压力。对手的大个子哪怕防守积极,扑出来防三分也很难封盖他。
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文班亚马、戈贝尔那种机动性很强的大个子,几乎全是站桩中锋。
威廉姆斯打爽了,球队的阵型拉开,对手的内线球员没法一直缩在禁区附近防守。他可以发挥出爆发力强的优势,冲抢篮板球。
他的技术很粗糙,只能靠身体打球,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球队。
琼斯能下快攻,能接球投篮,也有持球进攻技术,是优秀的即战力。琼斯的防守同样出色,查克-珀森单挑打得很艰难,摆脱不了。
肖途要是认真打,能赢黑队30分以上。他给队友们留面子,在防守端放水。
马克、莱纳德则是身体过于单薄,根本防不住。
黑队球员挡拆进攻打得有声有色,一直维持对攻分差不大,也有不少亮点。
韦斯利表现最抢眼,能突破分球也能急停跳投。他上赛季在篮网没有表现机会,不是没有能力。球迷都觉得韦斯利的投篮能力比道格-韦斯特好,做第六人也许更出色。
麦克海尔感觉捡到宝了,难怪肖途让他直接签韦斯利三年,而不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