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该是可以指证的吧”
一侧。
站在窗口吹风的徐德闻言,回头看着对方,旋即摇摇头。
“这是孤证。”
是的。
当事人的单方面指认,算是孤证里的孤证,对案件除了起到一个增加嫌疑的作用,除此外压根没有别的用处。
甚至说
“张二不是第一受害者,她是‘见义勇为’。”
恍惚间。
钱昊再次开始剖析案件,这次的角度依旧刁钻。
“依我的经验来看。”
“周宁大概率会从这点入手,他会想办法将‘见义勇为’,扭转成‘互殴’。”
互殴?
这么惨了也能算互殴!?
当然可以!
如果,你见义勇为,将人救走后,随后还继续和加害者缠斗在一起,这时候,依照法例,你便不是见义勇为,而是已经过当,达成了互殴。
如果跑的掉你还不跑,那互殴便是板上钉钉的。
张二没有清醒,现场细节无法补充,周宁针对这点猛击,还真有可能影响法官的心裁!
毕竟。
这场矛盾并非刘国富的单方面碾压。
刘国富的伤同样不轻,对方没了一根手指,也没了一只耳朵!
综上所述
周宁辩护起来很容易。
“极其容易!”
钱昊严肃,再次强调了一遍。
话音落下。
众人沉默下去。
有时候,精神病比未成年还无解。
未成年,你最起码还可以从客观证据上针对被告人进行指控,法官可以采纳客观证据,无非是刑期问题。
但精神病
这玩意你压根就找不到证据!
你说,你能找到殴打对方的证据?警方找到了打张二的石头?
那么好。
你如何证明,当时打张二时,刘国富是处于意识清醒阶段的!?
压根就证明不了,哪怕是有林月所说的‘社会逻辑’,但第一次审理的观点也会冲掉这个嫌疑,让法官更容易采信精神病发作。
除非
有人愿意指证!
“刘婕呢?”
恍惚间。
王超忽的开口询问,他扭头看向徐德,眉头一挑。
“那个第一受害者,被解救的刘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