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有这个权利。”
周宁开口道。
有这个权利?
确实。
“根据《诉讼法》第43条,我方有权直接找被害人代理人,以及被害人本人。”
周宁又补充了一句。
“当然,前提是,在侦查阶段原则上要公安和检察院许可。”
“不过我方不与被害人交流,只见其代理人即可。”
原告律师可以看被告人。
但被告辩护律师,很难看原告方。
这就是两者间的差距,但如果见代理人,同时周围还有警察,以及给一个合适的理由的话
那就没问题了。
至于理由?
“我方想和受害者商谈一下赔偿信息。”周宁如此说道。
商谈赔偿?
李响心中一动,“你承认案件是你们所为?”
周宁洒脱道:“自然承认。”
说着,他顿了顿,又道:“毕竟,我方委托人发病期间所作所为,对周围确实造成了损伤,应当给予赔偿,并道歉。”
发病
还是发病!?
李响找不出反驳的理由,最终,只能深吸一口气,冲着徒弟开口道:
“你陪周律师去一趟。”
只不过
李响顿了顿,又看向周宁。
“原告人目前没有民诉代理人。”
“只有一个人情因素,临时帮她处理事情的律师,届时,他会事情转告,你联系他即可。”
没有民诉代理人?
警方还没安排?
虽说这个时间段属于正常,春节前夕律师都放假走了,联系都联系不上。
但
周宁微微摇头。
地方的司法效率确实慢了点,这要是放在几个一线城市,又或是那些省会城市,此时司法局,怕不是已经在律师库里挑人了。
哪像这样,还得安排个人情律师。
不过也好。
小地方的律师能力差,他打起来也会更轻松。
也就到了成都,成都那边的职业律师他才会感到稍稍棘手,需要严阵以待起来。
“行,我去和他聊一聊。”周宁开口道。
话落。
那年轻警察便不情不愿的转身,带人离开。
下午。
四点。
绿森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