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
“怎么想,最轻都是死缓,正常宣判可以死刑!”
“莲山县那边距离我们至少两千公里,会不会存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失真’的情况?”
“有可能,但生物学检测做不了假。”
“怎么判?”
“有点难啊,死者陶明可以说是‘患病致死’,三岁男童在官方的定义中不是死亡,是失踪!”
“也就是说,真正能判的还是得依照18中·案所导致的后果”
“实在不行就死缓,出事了还有余地”
“”
法院内,审委会中无数条意见接踵而至。
此案,案情清晰,但宣判起来
难度属实不小!
就连两个院长,近两天也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死刑,这案后果已经达到了死刑程度,既然成年,就以成年人宣判即是!”有人提议道。
又有人回怼:
“未成年变成年,以成年人完全责任宣判要承担极大的压力,万一证据是错的呢!?”
“怎么可能错?两个机构全都核实证人与被告的关系,就是母女!”
“人贩子都没找到,证据链不够缜密”
“以往又不是没出现过,98年马忠,99年的wei雪云,哪个不是前例!?”
“那是00年之前的案例,那时候司法环境什么样,现在又是什么样?”
“何况,莲山县两人的责任很难算,而18中一案,依照成年人宣判也”
“”
会议室从早上商议到中午。
又从中午商议到晚上。
整整一天,连个可能的结果都没有。
1月2号。
比徐德预想中稍晚一些。
也是审委会的效率没他预想那么高。
休庭后的第三天,法院才将通知书送到双方手中,第四天才送到。
开庭时间定下。
定在
1月4号!
1月3号。
审委会不在商议交流,案件好似有了答案,但实际上究竟如何宣判,却依旧要看案件三名审判员。
众人着手开始准备开庭。
1月4号。
中午,十二点半。
“呼,真冷啊,那风吹我身上,感觉跟被刀子刮一样。”
“徐律你就穿着点怎么不觉得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