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原因吧。”
阿尔杰认真地点了点头:“也有本地豪强家族为了消化过於庞大的家族成员做出的考虑。”
说话间,酒保已经殷勤地端著托盘,为本地豪强的桌上放上高脚杯,端上色泽或清澈,或浓厚的酒瓶,又上了一副扑克牌。
没过多久,他们便开始热火朝天地互相碰杯,交谈起来,克洛伊也在一旁听见领头的年轻人扯著嗓子:
“老头总是要求我经营庄园,烦死了-他觉得有一个去学文法,去贝克兰德当那什么政府雇员的儿子就是光宗耀祖了,剩下的必须要继承家產—嗨,就这点乡下的烂地那算个屁!”
胸前带著六角星的警长笑道:“我倒是觉得他还会回来的。年轻嘛,贪恋大城市的繁华是正常的,到时候,万一你接手了家族,断了他的供奉,他还不是要著急的回来和你爭家產?”
“那我也想去城市里头住去。”年轻人將目光投向热闹的下边,“呵,哪怕是去拜亚姆也行。就这小破地方,喝个酒都找不到合適的姑娘。”
警长挥了挥手,语气不屑:“那按你这么说,贝克兰德能找的姑娘都没有拜亚姆好。”
另一个衣著精致,年龄不大的男孩扬头喝下一杯清澈醇香的烈酒:“还是不够自由,
成天待在乡下,待在庄园里,我都快要发霉了。要不是忽然传来罗德失踪的消息,都有点想像那傢伙一样出海玩几圈了—
“衷心祝他好运。”留著毛茸茸络腮鬍的壮实男子用手锤了一下胸脯,行了风暴教会的礼仪,“幸好有他,不然的话,我那不成器的表弟怕是已经要离家出走,一心一意出海闯荡了&183;—看那意思,我感觉是要去当海盗。”
领头的年轻人摇晃著杯中的红酒,仿佛想起了什么高兴的事:
“一个有知识的海盗——哈!你要好好翻一翻他的书架了,最近很流行的那个『金丝雀”,情节就是这样。拥有现代知识的年轻人回到罗塞尔之前的时代,做了海盗,抢了因蒂斯的贵族少女,代替罗塞尔开闢航线,开启蒸汽时代简直一模一样的剧情,而且,
他刚好还学过这些知识。我敢打赌,少年的幻想肯定是他想要出海的主要原因。”
哦呦,好像办了一件坏事说来也是,写这种剧情肯定会吸引不少年轻人嚮往大海,想当那种俘获少女芳心的优雅海盗。
听著他们好像真的是在聚会閒谈,克洛伊也放下心来,收回了那边的注意力,继续听“倒吊人”阿尔杰讲这名为“西河路口”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