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剧本并不是由陈致远亲自执笔的。
他只负责交出了最核心的创意设定,以及初步的角色方向
后续完整的剧情结构、人物对白、分场细节,则全都是蔡松林重金请来的专业编剧一步步扩写成型。
不过,整部电影的灵魂创意来自陈致远,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
所以最终字幕上的编剧栏,陈致远的名字,毫无疑问会稳稳占据一席。
陈致远对照着脑海里好莱坞原版的画面,仔细检查了剧组提前搭建的摄影棚、改装车辆与场景道具,确认一切无误后,便去见了动作指导元奎。
元奎已经根据他的身形、气质与戏路,量身设计了一整套利落硬朗的打斗风格。
接下来一段时间,陈致远需要集中训练,把这套动作练熟、练顺。
至于电影正式开机,恐怕还要再等上一阵。
原因很无奈——这部戏需要大量港岛实景街道拍摄,不少路段甚至要临时封路、清场,这就必须拿到官方批文。
原本相关部门已经口头应允,可临到跟前,忽然又改口,表示需要重新审核。
当然,审核最终肯定能通过。
这部戏没有任何敏感内容,题材正面、节奏紧张,官方没有理由卡住不放。
唯一的麻烦,就是道路审批的流程要多耗几天。
蔡松林等人正在积极游说疏通,预估最多两个星期,便能彻底搞定。
正好趁这段空档,陈致远可以安心打磨武打动作,顺便把筹备已久的英文单曲录制完成。
……
18日下午,忙碌了整整一天的苗秀丽,终于带着一叠清晰的账目表,找到了陈致远。
她将《天若有情》全部分账明细,一字不差地念了出来:
“《天若有情》香港票房最终锁定3310万港币。
扣除院线固定分成百分之四十,剩下1986万。
影片成本800万,你和学者先各自回本200万与600万,扣除之后,纯利润还剩1186万。
这部分利润,一半归王天林,剩下593万。
你能分到其中148万。
台湾版权,以600万折价给学者。
这部分同样分一半给王天林,你拿剩下300万里的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75万。
韩国版权卖出350万,你分43万。
日本版权60万美金,你能拿到5